古代剩男剩女生活史
古代剩男剩女生活史
2017年02月15日 16:48:31 瀏覽量: 來源:鳳凰網 作者:
與之相反,也有女家反悔的。至元六年八月期間,李仲和受了財錢三十五兩、紅花等訂情婚禮,將其女丑哥聘給了郭伯成兒子驢兒,兩年后女家又受取石姓家財錢一十五兩,召入舍為婿。就這樣,郭驢兒被“剩”下了,官家判女方離異赴郭家當媳婦。
這種因為意外,突然剩下產生的民間故事,在明清小說中大量存在,也成為一些說書人極好的材料。
官府安排,靠得住嗎?
除了那些獨身主義者,大部分剩人還是希望早日成婚過上正常人的生活。
如果遇上好的皇帝,好的制度,剩人們的婚姻問題或由組織來解決。譬如晉武帝時女子十七歲沒有嫁,地方官必須充當媒人,給女子找到夫家。
唐太宗真是一個好皇帝,貞觀二年下詔:希望州、縣官人解決普通老百姓中沒有婚嫁的剩人,如果男女自由戀愛,官人不得阻止;對二十歲以上男子,十五歲以上女子,妻喪達制之后的男人和孀居服紀已除的寡婦,鼓勵他們結婚;對那些因為貧窮出不起禮聘金的,鼓勵鄉(xiāng)里的富人資助完婚。
還將其列入公務員的年度考核:“刺史、縣令以下官人,若能婚姻及時,鰥寡數少,量準戶口增多,以進考第。如導勤乖方,失于配偶,準戶減少,以階殿失?!?/p>
如果細細梳理,“組織”這樣急著讓剩男剩女們告別單身并不是從人性出發(fā),而是為了多一個人頭,多一份人頭稅。
漢惠帝這道詔令的用意不是很明顯嗎?——“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,五算”。算,是人頭稅,到了年齡不嫁就要上繳五倍的人頭稅。以一當五,當然劃算!
與之形成明顯對比的是對那些老無所依的“獨”,王朝的體恤少得可憐。西漢是對剩男剩女們比較關心的一個朝代,但在陳谷爛在倉里的文景盛世時也沒有也給他們發(fā)放撫恤金,倒是武帝時有過七次,有過底層生活經歷的漢宣帝發(fā)放過十二次。孤寡老人們或一次得到帛二匹,或絮三斤,米四石。
責任編輯:馬美子 [網站糾錯]相關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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