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確定溫州、紹興、嘉善、義烏開展省級住房租賃試點
浙江確定溫州、紹興、嘉善、義烏開展省級住房租賃試點
2017年11月16日 09:38:14 來源: 浙江在線 作者: 記者 方臻子
為了貫徹落實十九大報告有關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的部署要求,進一步拓展住房租賃試點規(guī)模,深化試點探索,加快推進我省租賃住房建設,近日省建設廳聯(lián)合9個省級部門發(fā)布《關于開展省級住房租賃市場培育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確定溫州市、紹興市、嘉善縣、義烏市為省級住房租賃試點城市。
《通知》要求,在2017年第四季度開展全省住房租賃試點工作?!啊锻ㄖ芳柔槍?個試點城市,也面向全省?!笔〗ㄔO廳房地產市場監(jiān)管處負責人表示,鼓勵試點城市以外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結合各地實際,參照《通知》要求開展相關探索,及時做好工作總結。
《通知》提出省級住房租賃市場培育試點的總體目標,到2022年,基本形成政府、國有企業(yè)、社會化機構、個人的多主體租賃住房供給體系;探索形成供需基本平穩(wěn)、區(qū)域分布合理、檔次價格多樣、滿足不同群體需求的租賃住房房源體系;探索形成技術先進、開放融合、依法監(jiān)督、服務到位的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;探索形成公平合理、程序規(guī)范、支持有力的法律政策體系;多部門、多層面支持住房租賃需求,讓租者更安全、更舒適。
《通知》提出增加租賃住房供給,對各試點市縣2018年至2022年新增租賃住房總量占新增商品住房總量的最低比例提出要求:城市不得低于20%,縣城不得低于10%。
《通知》鼓勵住房租賃消費,要求保障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,按相關規(guī)定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。對租賃住房達到一定年限的,實行“租購同分”?!锻ㄖ愤€要求完善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租賃政策,承租專業(yè)化住房租賃試點企業(yè)房屋或者承租住房租賃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管理的房屋的,可以按照規(guī)定提取住房公積金,推進住房公積金按月轉賬支付房租。
此外,《通知》提出要充分發(fā)揮國有企業(yè)帶動引領示范作用,支持國有企業(yè)開展規(guī)?;》孔赓U業(yè)務。試點市縣政府按照每個縣(市、區(qū))至少1家國有企業(yè)的標準,確定開展規(guī)?;》孔赓U試點。
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(yè)、機構和個人,《通知》強調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落實稅收優(yōu)惠政策支持。研究細化用于租賃的改建房屋的支持政策,落實規(guī)劃、土地、消防以及用水、用電、用氣等優(yōu)惠政策。鼓勵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(guī)、風險可控、商業(yè)可持續(xù)的原則加大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。
- 2017-11-15 中央軍委印發(fā)《軍級以上領導干部有關待...
- 2017-11-10 監(jiān)察對象70.1萬人 改革試點后浙江監(jiān)察對...
- 2017-11-04 推進深化國家監(jiān)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
- 2017-11-01 人大常委會審議監(jiān)察體制改革試點決定草...
- 2017-10-30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在全國各地推...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