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終身問責”問到13年前
“終身問責”問到13年前
2017年02月25日 10:29:08 瀏覽量: 來源:浙江黨建網 作者:本網記者 朱詩意
2012年,杭州市余杭區(qū)紀委根據群眾舉報線索,開始查處星橋街道窩案,一批“蠅貪”落馬,在查處過程中,張志法也被“揪”了出來。
2016年6月,張志法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的處分。2016年10月,張志法因犯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。
案例警示:
雖然張志法已經退居二線,但是他還是沒有逃過黨紀國法的追究。類似案件的查處,使得黨員干部更加警醒,失責必問,問責必嚴,即便是工作崗位變動、退居二線、退休,甚至已經提拔了,也必須要為自己的失職失責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?!敖K身問責”猶如一道緊箍咒,時刻提醒著黨員干部要恪盡職守、擔當實干。
責任編輯:馬美子 [網站糾錯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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