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實主體責任 助推湖州發(fā)展
落實主體責任 助推湖州發(fā)展
——訪湖州市委書記馬以
2014年08月20日 10:29:00 瀏覽量: 來源:《反腐敗導刊》雜志 作者:朱詩意 盧偉成
近年來,湖州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,緊緊抓住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這個“牛鼻子”,深入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開展,為全市經濟社會發(fā)展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環(huán)境。日前,湖州市委書記馬以接受記者采訪,介紹了湖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有關情況。
記者:從2013年湖州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來看,您認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起到的作用體現(xiàn)在哪些方面?
馬以:一是強化了責任意識。我們始終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責任,牢固樹立“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”的意識,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(fā)展總體布局。
二是形成了整體合力。按照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形成黨委負總責,一把手承擔第一責任,班子成員分工負責的責任體系,通過抓責任分解、責任考核、責任追究,充分發(fā)揮各級各部門的積極性和主動性,形成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合力。
三是推動了工作落實。堅持“兩手抓、兩手都要硬”的方針,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,嚴格執(zhí)行黨的紀律,深化作風建設,嚴厲懲治腐敗,深入推進“陽光湖州”建設。
記者:作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“龍頭”,湖州市委常委會如何強化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?
馬以: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。市委成立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,由我擔任組長,市委常委會班子成員根據(jù)分工,抓好各自分管范圍的黨風廉政建設。
二是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。市委常委會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匯報,研究制定事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全局的目標舉措,及時解決重大問題,2013年市委常委會13次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。
三是注重發(fā)揮紀委的執(zhí)紀監(jiān)督作用。市委積極推動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“三轉”,全力支持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清理議事協(xié)調機構、調整優(yōu)化內設機構,使紀委騰出更多的精力抓好執(zhí)紀監(jiān)督主業(yè),協(xié)助市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(xié)調反腐敗工作。
記者:市委常委會如何落實齊抓共管機制,督促黨委工作部門、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充分履行職責,形成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合力?
馬以:市委在抓好自身的同時,積極督促全市各級各部門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。
一是層層傳導壓力。按照“一級抓一級、一級對一級負責”的原則,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逐項分解細化,做到每一項重點工作任務都有主管市領導,都有明確的職能部門牽頭組織實施,都有若干個協(xié)辦單位配合參與。對下一級黨委(黨組),通過簽訂個性化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,把責任分解到崗、落實到人。
二是認真檢查考核。我們每年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辦法,由市領導帶隊對縣(區(qū))、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重點檢查考核。今年,在重點檢查考核的基礎上,扎實開展下級黨委(黨組)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。
三是嚴格追究問責。對縣(區(qū))領導班子成員因違紀違法受到刑事處罰的,實行“一票否決”,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行為嚴格追究責任。
記者:在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(jiān)督上,有沒有什么創(chuàng)新做法?
馬以:一是深化體制機制創(chuàng)新。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推進審批方式創(chuàng)新;出臺市級部門限額以下工程發(fā)包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公共資源交易規(guī)范管理辦法,進一步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(jiān)管改革;推行公務卡制度,推進國庫集中支付、預決算信息公開等重點領域的改革。
二是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。制定建設“陽光湖州”規(guī)范權力運行的實施意見,在全市深入開展“陽光湖州”建設,健全市縣兩級“12345政府陽光熱線”運行平臺,積極推行陽光服務指數(shù)、陽光村務指數(shù)、權力清單等制度。
三是強化對領導干部從政行為的監(jiān)督。認真落實黨內監(jiān)督條例,各級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400人次,任前廉政談話567人次,述職述德述廉4422人次,函詢15人次。深化廉政風險防控項目化管理,推行領導干部領銜項目制,461名領導干部領銜并上報項目454個。
記者:您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“第一責任人”,如何履行您的職責?
馬以: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,一把手責無旁貸。要堅持以上帶下,認真履行“第一責任人”職責,發(fā)揮好示范帶動作用。
一是抓部署,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。根據(jù)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要求和湖州實際情況,在市委全會、市委常委會、市紀委全會以及有關專項工作會議上部署任務,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匯報,簽批重要文件和相關材料,堅持每年與縣(區(qū))委書記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,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。帶頭向省委、省紀委匯報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個人履行“第一責任人”職責情況。
二是抓落實,著力維護群眾切身利益。以身作則貫徹群眾路線,深入基層換位體驗群眾的生產生活,對群眾的來信來訪,能夠做到直接閱批和接待,2013年共批轉信訪件250余件、接訪群眾80余人次。
三是抓協(xié)調,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。去年共8次聽取辦案工作匯報,在查辦案件上給予有力支持和保障,全市立案查處了5名縣處級干部。
四是抓自身,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。認真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,嚴格執(zhí)行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和廉潔從政有關規(guī)定,嚴格教育管理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,自覺按規(guī)定、按程序辦事。同時,按照“一崗雙責”的要求,管好班子、帶好隊伍,種好自己的“責任田”。
記者:下一步,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,湖州會有哪些動作?
馬以:一是嚴明黨的紀律。加強政治紀律教育,強化黨員干部的組織意識和紀律觀念,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(xiàn)象,全力推動中央、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。
二是持之以恒抓作風建設。不折不扣貫徹執(zhí)行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和省委28條辦法,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加大正風肅紀力度,堅決糾正發(fā)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,著力解決影響黨群干群關系的突出問題。
三是以零容忍的態(tài)度懲治腐敗。堅持有腐必反、有貪必肅,支持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依法依紀辦案,對腐敗問題發(fā)現(xiàn)一個就堅決查處一個,決不姑息、決不手軟。
四是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。繼續(xù)深入推進“陽光湖州”建設,健全市縣兩級“12345政府陽光熱線”運行平臺,推行權力清單制度,完善“三重一大”事項集體決策、廉政風險防控項目化管理等措施,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(jiān)督,努力做到干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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